为大力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通过选树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女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立足本职岗位,创一流业绩,以新时代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市总工会决定在“叁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我校工会女工委员会积极响应,组织教工参选,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选原则及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筛选推荐。最终,经市总工会评审,学校教师张莹荣获“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我校教工这次获奖,将激励全校女教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立足岗位,勇于创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刘丽】